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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序保观:保险廿思辨(收藏版)

陈辉 小城不小 2022-08-06

闲序保观:保险廿思辨(收藏版)


数说保险是用数据说话的小城不小,我心目的中数说保险包括数说保险、漫谈产品、闲序保观、略评机构、金融力量、鉴往知来、央财亹亹、健康正知等栏目,敬请关注。

——小城不小说



闲序保观


身闲时序好,且随想,且随笔,自序谓保观;无关经学,不切世务,故命为闲序。闲序保观,不是为了说闲话、看闲书、管闲事,而是希望透过现象看清本质,邃于经学,达于世务。凡所保险观察,固非闲话时序。


保险思辨


2020年,乃至未来,保险业将何去何从,也许只要回到经济学乃至哲学,回到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我们才能找到答案。


闲序保观,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中国保险业的20条思辨关系。这20条思辨关系写于2019年,现在看来已经变化了很多,但其中的观点还可以参考。


1经济人与行动人


【参考文章】保险业:最需要的是由“行动人”向“经济人”转变


【主要观点】


回顾过去30年保险业的发展,我们更多的是挖掘保险销售人员的潜能,更多的是挖掘保险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更多的是挖掘保险企业家的创造性潜能,更多的是挖掘保险监管的漏铜(或者俘获监管),却很少去研究保险背后的逻辑、原理、规律。因此可以说,这种以“行动人”假设为前提的经济学所指导的中国保险业变成了保险企业家、保险资本家的“玩具”,对现实中的保险困境或者保险乱象,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指导意义。


现实,我们却发现保险“需求”已经开始向“经济人”转变(保险消费者更理性),保险“供给”也开始向“经济人”转变(保险资本更理性),如此将会逐步实现保险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平衡,可见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经济学正好可以解决当下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中的问题。


由此可见,未来保险业改革发展所需要的理论,其关键在于“经济人”假设,对于当下的保险的监管政策,也应该是从“经济人”假设出发,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这是经济学理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2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


【参考文章】保险业:更在于“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的统一


【主要观点】


对于保险的认知,显然不是客观价值论所解释的“决定论”,虽然保险价值是由客观因素决定的,但是保险公司不能忽视消费者自己“决定价值”,更不能排除消费者自己选择的可能性。如果从客观价值论出发,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将产生“冲突”、“阶级”等问题,保险公司眼中也没有“稀缺性”概念,但是我们又知道“稀缺”是与保险消费者的主观评价相关的。


对于保险的认知,显然也不是主观价值论所解释的“供需论”,虽然保险的成本、目标、价值、利润、知识和结构等都是主观变量,但是保险公司或保险消费者主观去理解与诠释的这些变量显然不安全是客观的,因为真实的保险世界还是存在客观的市场变量,只是可能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消费者对这些变量的理解会因人而异。


对于保险的认知,我们可以从主观价值和客观价值的角度进行理解,即保险“价值中立”:每个人(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都有且都有自己的评价,评价是个体性的;同时,每个人(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都有且都有对于保险产品的供给或需求的客观价值。经济学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去统一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价值,实现“价值中立”。


纵观保险的未来,主观价值指向自由;客观价值指向约束;统一价值指向有约束的自由。可见,未来的保险业,关键在于处理好“自由与约束”的关系,关键在于认知“有约束的自由度”。


3唯理主义与无知性


【参考文章】保险业:切忌盲目的“唯理主义”,正视未来的“无知性”


【主要观点】


当前,我们处在一个结构复杂、不断变化的经济系统中,不存在一个万能的理论。而且,人类在自然灾害风险和生命科学风险的认知上,尚处在“必然王国”阶段,到达“自由王国”的境界,还有太长的路要走。


既然路还要走,并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那么对于保险业来说,就一定存在很多“无知性”,就一定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体系。


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从公司层面,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唯理主义”,却无视自己的“无知性”,这样发展下去可能是致命的,因为我们指望“聪明人”通过“科学的”方法来改造保险显然是错的。


4信息与知识


【参考文章】保险业: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


【主要观点】


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清晰界定各概念的范围,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大数据时代的保险,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智能时代的保险。从数据到信息,涉及到不同的处理方法,这不仅包括传统的精算方法,还将涉及到机器学习处理技术。不同的技术处理,可能会得到不同的信息。而从信息到知识,更加体现一个人的概括总结能力,同时也体现一个行业的传播培育能力,它直接导致了后期的数据的应用场景和使用价值。


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基于此对于保险的认知,才能帮助我们到达保险的最高层级,即具有智慧的保险层级。


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基于此对于保险的认知,不论是“黑天鹅”还是“灰犀牛”,我们都能将其化解于襁褓之中。


5计算与发现


【参考文章】保险业:少点“计算”,多点“发现”


【主要观点】


世界保险史上的“第一”还在延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第一”的保险是计算出来的,更是发现出来的。


谈到未来的保险创新发展,我们需要多一点“发现”。因为我们知道,保险产品与人类本性有巨大的冲突,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很难通过计算去改变人类的本性。


人类的自私和短视本性是利用保险机制解决灾难损失问题和养老问题的最大障碍,因为人性亘古不变,只能通过某种机制来激励或克服。这些都是我们对于保险的发现,不能靠计算来解决。


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未来我们通过计算去改变人类本性的问题,也许是一件非常值得期待的事情。


6均衡与过程


【参考文章】保险业:车险的“均衡”与“过程”


【主要观点】


车险市场的空前失序和严重失衡,不仅引起了保险监管者的关注,而且引起了保险经营者的焦虑。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过程才能实现供需的均衡。因为,我们对车险具有什么样的认知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将影响甚至决定我国车险市场未来的走向。


这里所说的认知水平,不仅是消费者对车险的认知水平,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对于车险经营的认知水平。车险经营中,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结构、保险销售人员等通过各种名目给消费者返手续费、返加油卡、返各种名目的利益,甚至各种通融赔付,这就是社会对车险的认知,同时也直接反应了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管理能力背后的价值判断及其取向,而这些判断和取向往往又与一个国家保险的发展阶段联系在一起。


人们对车险的认知水准有时难于完全超越其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从而增加了认知的难度。提升保险公司、也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对车险的认知水准,既需要时间和耐心,也需要努力和智慧。


7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参考文章】保险业:重新认识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主要观点】


从保险的角度来看,几百年来,我们更多的是从集体主义角度来研究保险,基于大数法则来设计保险产品。此时的保险是一种制度,是设计出来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体的“组织与权力”或者说“能动性与结构”发生了变化,基于“集体主义”的保险研究、产品设计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个体开始追求个体自己的目标,而不是为总体目标。


可见,保险研究和保险产品的设计,其实本质上也是“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发展,关键是我们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最后,我们一定要切记一点:个体不是实现集体目标的工具。个体的自由、生命先于集体目标。


8最大化效率与协调效率


【参考文章】保险业:谋求最大化效率的同时更要重视协调效率


【主要观点】


保险业正在从“集体主义”向“个体主义”发展,同样保险业也正在从“二人世界”向“多人世界”转变,此时保险的经营原则、规则也要随之发生变化,这样才能实现“效率”。


“二人世界”里的保险是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是合约约束,“多人世界” 里的保险是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是规则约束。合约与规则的内容是不同的,这正是保险变化的底层逻辑。


我们来看相互保险,相互保险从组织与权利上进行了创新,本质上就是一个“多人世界”,显然如果我们还停留在“二人世界”,是无法发挥相互保险的优势的。


我们再来看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的内核是“保险”,但是其外观是“互联网”,互联网是一个“多人世界”,这也就是我们所看到的“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内核保险的“二人世界”不愿意融入外观的“多人世界”。


如果我们无法理解我们到底是一人世界,二人世界和多人世界,我们又如何实现“效率”。


9分配与创造


【参考文章】保险业:“严管”是分配,不是创造


【主要观点】


主流经济学是分配效率,关注的是把政府的资金分配到哪里去,怎么分配才是最优的这样的问题。比如根据产业结构变化,合理分配资金,把资金分配到他们认为比较有前途的产业,从而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的转型。


严管的保险市场,其本质已经变成了一个分配市场,保险主体之间的分配、保险主体之间的博弈,这样的结果一定是市场越来越乱。


我们看看今天的车险市场,今天的寿险市场,通过“严管”的分配, 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这显然不符合保险市场发展的初衷。


10刺激需求与创造供给


【参考文章】保险业:刺激需求与创造供给


【主要观点】


回到经济学,回到保险的本质,无论是保险机构,还是保险消费者,我们都要重新认识这个问题。保险业本质上是竞争性服务业。保险业和保险市场具有三大职能:


一是有效配置资源。我国储蓄率高,一边是风险消费者、一边是风险投资者,如何把巨大的风险转换为保险产品,配置在各种金融产品上,这是保险业配置资源的重要内容。


二是管理风险。保险市场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风险,主要通过风机分散和风险融资提供各种保险产品来进行风险管理。保险市场需要不断进行风险量化、进行准确的定价,通过保险产品完成风险的管理。


三是提供保险服务,服务于居民和企业。保险服务大部分都和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有关,前面已经讲了。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专业的保险服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节约时间。可以用节约的时间来衡量保险服务效率的提高。


11历史与理论


【参考文章】保险业:历史与理论


【主要观点】


中国保险业的独特国情,我们需要思考保险经济学的范式创新,使保险商域经济学得以建立和发展。而且,中国所面临的需要解决的保险发展问题,也对保险经济学范式创新提出了紧迫性需要。中国保险经济学的升华可以有两个主要的突破方向:攀登保险经济学的高地山巅(实际上,在40年里读懂500年的保险历史,看透500年的保险真谛,是一件颇有难度的事情),和开拓保险经济学范式变革的创新蓝海,都是中国保险经济学发展需要努力的方向。而对于中国保险业的互助共济使命而言,后一个努力方向恐怕更具现实紧迫性和更可能做出重大学术贡献。


面向中国保险业的未来,我们更多的是要以未来的视角来思考,更多的是要从保险域观经济学的领域来创新。


12实证与理解


【参考文章】保险业:实证与理解


【主要观点】


进入21世纪,保险消费者不干了,我们开始重视保险的通俗化,渐入解释主义。近10年来,我们开始着眼于保险产品的差异性,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更好理解保险产品,而不在限于解释保险本身。


这就是保险业的“实证与理解”,保险业的实证已经走过了300年,从静态到动态,从整体到个体,从大数据到小数据,我们对保险背后的规律已经了然。同时,随着保险实证的发展,保险产品越来越复杂,我们一直在炫耀“实证结果”“实证神秘”,却忘记了消费者不是要“实证结果”,而是要“理解保险”。


实证是保险公司自己的事情,而理解是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之间的事情,这是保险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13数量与意义


【参考文章】保险业:数量与意义


【主要观点】


保险是作为“意义”而存在,而不是作为“数量”而存在。明白了这一点,关于保险的意义、保险的作用也就不言而喻了,我们也就不用停留在“数量”上争论保险的“意义”。


保险的存在,首先必须是“意义”上的存在,没有“意义”的产品虽然“数量”上可行,但是其已经不是保险。正如2016年原中国保监会印发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所规定的情形。


14目标与原则


【参考文章】保险业:目标与原则


【主要观点】


回到保险业,回到保险产业政策问题上,回到保险业务增长问题上,无论是从宏观的行业,中观的机构,还是微观的个体,我们每年每月每天都在讲实现某个目标,比如保费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利润,但很少关心实现目标的手段的合法性的问题、合规性的问题、经济性的问题。无论是保险监管者,还是保险被监管者,面对保险存在的问题,都假设规则已经正当,这也正是我们所看到的保险乱象的起因,保险监管者和保险被监管者都变成为了目标可以采取任何手段。


我们知道,保险的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是风险的管理者。作为风险管理者,需要遵守风险管理即风险所有权原则。按照风险所有权原则,任何一种风险都与利益相关。在风险所有权中,客观上存在风险的制造者、风险的受害者、风险的受益者和风险的管理者。只有划清四者之间的界限,明确相互之间的责权,方才能够做到对症下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既要管理好被监管者的经营风险,也要管理好监管者的监管风险;既要管理好近期的保险风险,也要管理好长期的保险风险。


回到保险,回到保险的目标与原则,我们就不用担心“为什么坏人容易上去”。


15权宜与原则


【参考文章】保险业:权宜与原则


【主要观点】


回到车险乱象,所有的焦点都回到了“报行合一”。产品、费率报行合一,这显然没有问题,因为《保险法》就有规定,所有产品、费率都应该报行合一。从我们进入保险业的第一天,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还在纠结?


显然,一定是报行合一出了问题,是报行合一的原则出了问题。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报行合一不是自由的,是因为报行合一人为设计了权益约束。


我们看到了大公司违规,小公司也违规,我们还在讨论“报行合一”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也许要回到这个问题的根本。根本就是我们所倡导的保险市场经济与所设计的原则或者说权益之计是矛盾的,我们一方面希望创造一个自由的市场,一方面又忍不住伸出手来干预。只要干预了,就一定是权宜之计。


问题已经明了,不就是“报行合一”嘛。方法也已经明了,给保险公司让利给消费者的权利,而不是给中间商套利的权利。


16设计与自发


【参考文章】保险业:设计与自发


【主要观点】


保险,从自发中来,如果我们过多的加以设计,我们就会发起其变成了“顶层设计”下的保险,而不是“保险意义”下的保险。


保险,从自发中来,如果我们不加设计,我们也会发起其变成了“数量”下的保险,而不是“意义”下的保险。


保险,从自发中来,所有的设计都是“科学和艺术”的关系,也都是一个自我优化的过程。


17人为与演变


【参考文章】保险业:人为与演变


【主要观点】


面对保险的发展问题,我们需要明白那些规则是演变的,那些规则是人为的。保险的本质是演变的,保险的运营是人为的;保险的意义是演变的,保险的监管是人为的。


保险演变的问题,我们是无法改变的,因为这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的,从农业革命、青铜革命、铁器时代、第一次工业革命……第四次工业革命,保险是不断演变的,一直处于“变化”中,这正是保险企业家所要预判的。我们看到了平安的成功,众安的“成功”,不是他们改变了保险演变的规则,是他们顺应了保险演变的规则。


保险人为的问题,我们是可以改变的,现实却是我们自己“作”的,纵观中国200多家保险公司,大多数都在把保险人为的问题说成了保险演变的问题,给监管说、给股东说、给消费者说、给员工说,给自己说。慢慢的被洗脑,同时也发现离保险的规则原来越远。


显然,分析保险问题时,我们要清楚那些是演变的问题,那些是人为的问题。天真的颠覆演变的问题,你会死的很惨;无视人为的问题,你死的会更惨。


可见,当今保险业存在的问题,不是保险演变出了问题,而是人为设计的规则想去改变保险演变的规则。


18直觉与逻辑


【参考文章】保险业:直觉与逻辑


【主要观点】


保险不是直觉,保险的配置不是直觉,保险的发展也不是直觉,都是逻辑。前一段时间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保险价值的分析,可谓神算子,保险的价值远远低于自己的缴费,显然这里面靠直觉代替了背后的逻辑。


对于人的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的逻辑比较简单,此时的直觉和逻辑差异不大;但是对于重大疾病保险、健康保险,此时的直觉与逻辑经常偏差比较大。因为重疾保障的细类很多,并且是不断变化的,直觉保100种重疾的产品可能还不如保25种重疾的产品保障范围大。


网上甚至有人提出“99%的中国人都不懂商业保险逻辑”,这也许是客观的,因为“99%的我们用直觉替代了商业保险逻辑”。


面对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回到直觉与逻辑,重新认识保险的直觉与逻辑。


19数学与经济学


【参考文章】保险业:数学与经济学


【主要观点】


真实市场的运作难以用数学描述。数学逻辑和经济学逻辑有根本的区别。经济学逻辑可以描述市场过程,数学为什么不能:


在数学中没有货币运用的空间。真实世界必然使用货币,数学没法对人们使用货币进行描述。比如“机制设计理论”中没有行动、没有货币。使用货币意味着行动。数学只有“数量”,没有“行动”。


数学全是等量关系,而经济学中没有等量关系。价值是主观的,不能基数化,只能排序不能加总,更不能求导。在价值的世界中没有等量关系,一加一等于二是等量关系,但我一个苹果换你两个梨不是等量关系,两种商品对你我价值不相同,交换不是等价交换。3)行动的非连续性。数学建立在连续性假设之上,但人的行为是非连续的,人也不是同时选择无数的商品。


20十维空间与十维思考


【参考文章】保险业:十维空间与十维思考


【主要观点】


人们从直观上观察到空间三维(或三度)和一维时间,相对论称为“四维时空”。对于超四维空间人们一直是处于支持和反对的态度。超弦理论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极小的弦(能量环)的振动产生的,不同的振动模式形成了不同的粒子。弦的运动是非常复杂的,仅仅三维空间,不足以让弦产生那么多模式的振动。于是在数学的推算下,超弦理论得出了一个结论:至少九个空间维才能让弦完成这么多模式的振动。即九个空间维度,加上一个时间维,这就是构成了十维空间。


闲序保观,就在小城不小,每天更广视角、更多维度的个人观点将持续呈现……


无论未来怎样,保险终究会回到现实,也需要回到现实。关于保险的种种讨论,对的错的,都会逐一得到验证。正如阿摩司·奥兹在《爱与黑暗的故事》所说的那样,我们需要谈论现在与未来,也应该深入谈论过去,但有个严格条件:我们始终提醒自己我们不属于过去,而是属于未来。”我们需要思考保险的未来属性,需要展望保险的未来。


这是“中国保险业20条思辨关系”的一个小结,也是保险思辨的一个小结,一是为了继续与大家分享一些保险思考,二是为了方便大家参阅。


小城不小说

保险业:行动人与经济人

保险业: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

保险业:唯理主义与无知性

保险业:信息与知识

保险业:计算与发现

保险业:均衡与过程

保险业: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保险业:最大化效率与协调效率

保险业:分配与创造

保险业:刺激需求与创造供给

保险业:行动人与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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